7月6日上午,县文明办、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创省级文明城市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长城路两侧的重要节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2013-2014年,我县曾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双城同创”活动。通过各单位勠力同心、奋发作为,我县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2014年12月份,我县被省委、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文明县城”。但是近两年来,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县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出现不同程度滑坡,尤其是市场外溢、门店外溢、游商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现象反弹严重。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有关部署,创优县域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县委、县政府于6月底再次启动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行动中,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对机动车乱停、非机动车(含摩托车)乱放、门店外溢、游商小贩占道经营、“门前三包“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拉网式巡查整治,极大改善了城区环境。整个行动体现出三大特点:一是用脚仗量民情,执法更有针对性。联合执法人员以徒步行走的方式,走上街头,走进市场、社区、城中村进行实地了解、现场督导,有效掌握了民情和摸清了存在问题。二是一线解决问题,执法更加公平。本着绝不疏漏、公平规范的执法理念,现场问计于民、现场拍板决策,快速解决了创城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形成责任体系,执法更加有力。执法人员坚持“只要人人动手,县城一定会更美丽”理念,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形成了合力,为行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