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5]14号 按照国家、省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5]13号,8月24日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基础上,自9月2日中午12:00至9月3日中午12:00,唐山市全市所有道路禁止本地五轴(含)以上货车通行,外地过境货车须在高速公路通行。 特此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
关键词:空气,环保 |
责任编辑:贺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