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挖天山雪莲折射“法治意识”缺失【长城时评】
7月27日至8月7日期间,一位叫“红发008”的户外领队带领31人的驴友团队,徒步穿越新疆狼塔C线路时采摘了百余株雪莲,并在网上晒图炫耀。从8月10日到11日,该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引发网民热议。网民天山老兵李犁说,如此破坏新疆天山生态的恶劣行径,必须依法严惩不贷。(8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盗挖天山雪莲事件,而且还竟然作为一种寻求“娱乐刺激”和“消遣狂热”的儿戏行为,难道不值得公众谴责、痛斥吗?据新疆山友救援队负责人杨军介绍,8月10日晚间,他在翻阅内地户外网站时,无意间发现一位内地山友发布的帖子,照片中雪莲像是他们的战利品一般,太疯狂了!百余株雪莲就这样被肆意盗采,采摘者的脸上还挂着笑容。很显然,这种公然破坏天山生态的行为,折射出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 据有关资料记载,天山雪莲是“百草之王”。雪莲花,藏语称恰果苏巴,为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它不但是难得一见的奇花异草,也是举世闻名的珍稀药材,生长下海拔2500到4000米左右的高海拔山区,采集规范有严格规定。 毋庸置疑,盗挖天山雪莲事件,是一种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31人组成的驴友团队,即便是几个人处于“好奇”,竟然没有人站出来禁止和劝告,而且还作为“战利品”在网上随意炫耀和传播,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把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为治国理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今,在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深入民心、付诸实践的新时期,还在屡屡上演破坏野生植物、野生动物的悲剧,实在令人痛心和愤慨!建议有关部门,对肆意盗挖天山雪莲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惩处。并以此事件为反面教材,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和法治教育,唤醒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让大自然造福人类!(许贵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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