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踏歧途,以身试法折风骨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孙鸿志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费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鸿志开除党籍处分。(新华网) 在我党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严肃党风政纪的大背景下,仍有“狂妄的大老虎”不顾前车之鉴,顶风作案,以身试法,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足以证明,捍卫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依旧任重道远,作风建设需要“一直在路上”,必须“一直在路上”。 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大意义。自律者自然内心踏实坦荡磊落,越界者才会蛮而不报惴惴不安。公款吃喝,占用公车,这种损公肥私的行径有失党员身份,更加暴露人格缺陷。与他人通奸的行为则属于生活上的糜烂,于社会主义道德不符,于党员干部的责任使命相悖,最终将导致身败名裂,为人所不齿。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的活动主体,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而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大,先进性要求必然要比一般党员还高,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更应该时刻警惕,以身作则。笔者认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应该体现在身处稳定优越的环境里依然心系百姓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体现在发生矛盾冲突时个人利益让位于集体利益的大局抉择;体现在干事业的过程中殚精竭虑甚至毁家纾难的高尚情操里;更体现在警惕自律,正确对待名利、地位、美色和权力,筑牢思想防线的自我修养中。 顶风作案踏歧途,以身试法折风骨。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起廉洁自律的思想旌旗,自觉预防腐败堕落的行为滑坡,永久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才能在“不妄为”中“有作为”,在“谋事实”中“干实事”,在克己奉公中实现人生价值。(地梅子) |
关键词:从严治党,廉洁,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