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唐山道路两侧严禁烧纸 殡仪馆提前接待市民
清明将至,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构建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日前,唐山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以及景区、公园等各类公共绿地范围内焚烧冥纸,违者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园出入口、公共绿地摆卖冥纸、鞭炮、祭品,违者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规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环渤海新闻网) 此外,为了更好服务祭扫市民,唐山市殡仪馆在清明节期间(4月3日至4月6日)将服务开始时间提前1小时,即从7时30分开始至16时接待市民祭扫。 清明节期间是市民祭扫高峰。为保证前来殡仪馆的市民能平安、顺畅地祭扫,市殡葬管理处提醒市民,尽量选择错峰祭祀,避开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外出祭扫,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扫较为集中的场所,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墓地、殡仪馆、街道、广场进行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活动。(中国唐山) |
关键词:清明,祭扫,防火 |
责任编辑: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