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唐山频道欢迎您

莫让酒场烈士的悲剧再次上演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剑雪封侯 2015-03-22 11:04:5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某论坛网曝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一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因陪镇领导喝酒,饮酒过量,猝死家中。霍邱县委宣传部19日下午对媒体回应称,根据调查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涉事官员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中新社合肥3月19日)

  近年来,官员酒醉身亡的事件已不是什么新闻。如,2013年,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2014年4月,广西来宾一副镇长上任首日在食堂喝“接风酒”死亡;2014年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等等。笔者觉得,为了完成这种官场中的“潜规则”,不惜以生命作为代价,成为“酒场烈士”,这样的结果实在太不应该了。

  中央八项规定下达以来,公款吃喝大有收敛,各级干部大都能严于律己,管住了自己的嘴巴,人民群众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坚强决心。但是,反对公款吃喝仍是任重道远。有的通过“地下活动”,吃喝依旧;有的潜入单位食堂,仍然大吃大喝;有的移师乡村,大摆宴席。在酒桌上,还有“吃喝也是生产力”的论调,并流传着“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不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最放心”的酒言酒语。有的人为了逢迎领导,“宁可伤身体也不伤感情”,喝它个酩酊大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

  虽然当前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甚至某些省市还专门出台了“禁酒令”,明确要求禁止接待用酒,但这种不良风气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年两年形成的,简单的一两项规定或者一两次检查绝不可能扭转。更多需要内部控制作为第一防线,特别要发挥纪检派驻人员的作用,在时下实行党风廉政“两个主体”的大背景下,当地税务部门的党委和纪检主要负责人,应同时为此承担责任。同时,问责要从上而下,问责“被陪”的上级,理清“被陪的领导是谁”这个问题,并给予其应有的党纪政纪处分,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笔者真心希望,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身为人民的公仆,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让“酒场烈士”的悲剧再次上演。

关键词:官员,醉酒,八项规定

责任编辑: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