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为287名重特大疾病患者发大病医疗救助金
1月29日,唐山市民政局将129.6万元市级大病医疗救助金及时下拨到各县(市)区民政局,春节之前,287名大病患者将得到救助。2014年9月,唐山市出台了《关于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患20种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无亲属抚养的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人及家庭难以自负医疗费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进行救助。患病困难群众向属地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属地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上交至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核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三重保障后自负费用50%、最高5万元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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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