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食药监局公布“四品一械”10大典型案件
加大办案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也是优化“四品一械”行业发展环境的最基本保证。为此,唐山市食药监系统始终把执法办案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通过市县联动、行刑衔接等多种举措,强力打击整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14年,唐山市共查处各类“四品一械”案件3734起,罚没款合计1002.19万元,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0起,责令停产停业48家,吊销证照2家,取缔430家,对不法分子形成了持续有力震慑。现将2014年度“四品一械”各环节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1、陈某、张某经营假药案 2014年6月,根据举报,唐山市玉田县食药监局与该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联合对陈某、张某所驾车辆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万艾可)70盒、左炔诺孕酮片300盒,货值金额近10000元。经协查,二人经营的药品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万艾可)、左炔诺孕酮片为假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玉田食药监局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唐山市路北日化销售中心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化妆品案 2014年1月,根据举报,路北区食药监局对该单位销售的14种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的温碧泉系列化妆品进行检查,发现均为2012年5月24日以后生产。经协查,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2年4月12日注销,路北日化销售中心销售的产品属无证生产。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给予没收“温碧泉”系列不合格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2729元,并处罚款5258元的行政处罚。 3、吴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14年5月,根据举报,迁安市食药监局现场发现吴某等人正在进行定制式义齿生产加工,当场查扣定制式义齿半成品70套,产品30套。经查,吴某属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行为,累计制售产品货值达25000元,违法所得5000元。依据相关规定,迁安市食药监局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定制式义齿和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罚款15000元的处罚。 4、张某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肾白金”案 2014年1月,根据举报,唐山市食药监局组织对丰润区多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有经营被举报产品“肾白金”的行为,均系从张某处购进。经查,张某没有取得经营保健食品经营的资质,属于无证经营。并经该“肾白金”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局确认,该“肾白金”属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张某存在经营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市食药监局对张某给予了没收违法所得9204元,并处罚款120000元的处罚。对涉及的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另案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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