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共有191名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基石,2014年以来,唐山市人社局推出一系列惠民举措,为全市人民送去一串串舒心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了更多、更好的社保服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实现即退即发 2014年唐山建立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预发机制,对符合预发条件的新增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数,预先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待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再重新计发,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此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社平工资”公布前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后,不能及时享受养老待遇问题,每年惠及2万名新增退休人员。 连续第十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普遍调整增加。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同时,对企业退休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以及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比上年提高10%,47.3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2015年还将进行第十一次上调。 城镇居民医保大病有了保险 为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2014年1月起为城镇居民建立了医保大病保险。全年共有191名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理赔242人次,理赔金额450.3万元,人均理赔金额2.36万元。其中,赔付金额在10万以上的共有6人。2015年1月起又将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符合条件的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 2014年唐山立足于减轻企业和群众经济负担,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将医保“双基数”缴费调整为“单基数”缴费。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不需再缴纳医保费。新政运行后,对企业特别是“老国企”减负效果明显,开滦集团未来五年将减缴保费7.72亿元,灵活就业人员也将减缴25%~47%。 |
关键词:参保,大病保险,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