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连国:心系百姓铸检魂 26年坚守公平正义天平
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付连国工作照。本人供图 付连国接待走访群众。照片由本人提供 长城网唐山12月24日电(记者张天虎)从检察院普通干警到中层干部,从书记员到检察委员会委员,从检26年,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付连国同志一直战斗在反贪、审查起诉工作第一线,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查办案件一丝不苟,休息时间仍挑灯伏案阅卷 2008年3月起付连国同志由反贪工作转为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从此,他象一名恪尽职守的哨兵,用代表正义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守望着正义,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心系百姓,为民谋利。他常说:“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如何,关系着执法形象,关系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关系着检察机关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信誉。”因此,他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对每起案件认真审查,仔细鉴别证据,发现疑点,盘根问底,一定查个水落石出。 在审查起诉刘某等四人团伙犯罪案件时,为了保证质量,他晚上阅卷,白天提审犯罪嫌疑人,记不清牺牲了多少个节假日,在案发地复核证据;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他在办公室伏案阅卷。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得到充分的认定,起诉到法院后嫌疑人均依法受到刑事判决。多年的司法实践,付连国同志积累了丰富的出庭公诉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出庭公诉风格。他积极探索庭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机制,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庭审中将宣教育内容适时、妥善地融入调查、辩论的不同阶段,将法律语言与宣教语言有机结合,寓宣教于庭审整个过程。每次庭审后都要进行回访,听取意见,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完善新机制,百姓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庭前的充分准备和对相关问题的深思熟虑,使他在法庭上应变自如。在一起盗窃案件的法庭审理中,被告人的家属为了给被告人开脱罪责,活动了多名邻居当庭作伪证,针对法庭上的这一突变,他当庭对证人一一详细询问,依法向法庭提出了延期审理的建议,后在补充侦查过程中采取有效方法一举突破了以被告人亲哥为首的三人帮助伪造证据、伪证案,并依法全部提起公诉追究了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开庭审理中,面对公诉人深入浅出、和风细雨般情与法的论理,被告人声泪俱下,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在国家级刊物发表10余篇调研文章 付连国同志在多年的审查起诉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将刑事抗诉工作作为保障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坚持“敢抗”,纠正了以往“抗诉伤和气、胜诉伤感情、败诉丢面子”的错误思想;把握“慎抗”,对拟抗诉的案件在审查上,采取层级联审机制。同时,事先与上级院沟通,共同分析研究法院裁判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探讨案件的可抗性,准确把握抗诉条件;注重提高“善抗”能力,对一审证据材料、法律文书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确保案件抗之有理、有据、有效。近两年共抗诉5件12人,同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6件、审判活动违法22件。 2010年在审查王某等五人绑架、抢劫和盗窃案中,发现一名叫“阿明”的在逃人员系本案主犯,即将证据材料反映的“阿明”身份特征记录下来,交由科室内勤备案。两个月后,科室内勤在受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绑架案时,通过与追诉漏罪、漏犯档案资料比对后,发现张某与“阿明”相似,调取了张某的身份信息及照片,组织了王某等5人对张某进行辨认。经同案犯辨认,证实他们所提到的“阿明”就是张某。开始,张某还隐瞒其参与抢劫、盗窃的事实,企图蒙混过关,但在证据面前,不得不低下头。最后张某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近两年付连国和他的同事们就追诉漏犯18人,追捕5人,追漏犯罪事实31起,追漏罪名12件。 在实践中,付连国还善于从办案中总结经验教训,进行高站位多维思考。近两年就有《对推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认识和思考》、《目前公诉工作出现的难题与对策》等10余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
关键词:迁西,公平,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