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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才培养机制的重大创新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2014-12-01 09: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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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 记者韩秉志 吴佳佳报道: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也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这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

《意见》重点阐述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举措。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着力推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融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探索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推进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改革。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要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意见》,近期任务是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基于我国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国情,在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内,还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3年专科教育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一是要培养医学生能够“下得去”,二是要培养医学生能够“用得上”,三是要使医学毕业生“留得住”。

此外,《意见》强调,要加强各级、各部门组织领导,加大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修订人才培养标准和基地建设标准,加快认定一批规范化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要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奖助力度。要强化激励措施,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健全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卫生计生人才激励约束机制。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医教协同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下一步,教育卫生部门将围绕主要目标和近期任务,建立有效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形成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加快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完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费保障机制,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各地深入实施。

关键词:医学人才培养,意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规范化培训,医学毕业生,专科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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