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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明年起公示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张钦 2014-12-01 09: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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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提高我国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从明年起将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进行公示。

  根据《办法》,在依法开展的政府统计调查中,有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以及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对依法认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政府统计机构应当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的失信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

关键词:统计局,统计,失信企业,公示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