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村干部冒领村民“五保金”5万余元获刑5年
新华网南宁11月29日电(记者潘强)记者从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获悉,合浦县党江镇一村委干部莫某利用职务便利,3年间冒领村民五保金5万余元,随后以个人名义用上述五保金救济村里的其他贫困户。合浦县法院日前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莫某在合浦县党江镇渔江村委会任村委文书期间,主要负责救灾救济、五保、低保、优抚等村委民政工作。2011年至2013年间,莫某利用其职务便利,瞒报6名五保户死亡的情况,擅自收取前述6人的五保存折冒领五保金30960元。 之后,莫某又隐瞒其他6人同时享有低保补助和五保补助的情况,擅自收取6人的低保卡冒领低保金16200元。同时,冒领五保补助金7018元。 据了解,莫某在担任合浦县党江镇渔江村委文书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接济过村里的很多困难户。 合浦法院一审认为,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莫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民政补助资金54178元占为己有,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莫某以个人名义对本村困难人群予以救济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贪污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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