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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场舞要“管而不死、活而不扰”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许贵元 2014-11-27 1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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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舞扰民怎么办?“郑州大妈”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戴着蓝牙耳机去跳舞。11月21日早上,在郑州市东大街的一个广场上,数百名广场舞爱好者正在跳着广场舞。不同的是,现场很安静,听不到任何嘈杂的音乐声。翠园小区广场舞队队长曾阿姨说,她非常喜欢跳广场舞,但是因为扰民问题,有一段时间没跳了。他们需要锻炼身体,居民也需要休息,如何能两全呢?一次偶然的机会,曾阿姨看见一些年轻人在听音乐的时候戴着蓝牙耳机,她顿时有了主意:可不可以戴着蓝牙耳机跳广场舞呢?这样就不扰民了。(11月22日《河南商报》)

  “郑州大妈”想出的办法,实在是一个充分体现“人性化”的文明之举。从全国各地来看,城市里和部分农村乡镇的广场舞可谓是一年四季“久盛不衰”,夏季参与者更多,而且大都是50岁以上的男女长者。广场舞之所以深受群众欢迎,一是面向大众不收费;二是不限年龄大小、男女老少皆宜;三是自由开放,来者不拒;四是可以健身强体,陶冶情操,结交朋友,增进友谊,促进和谐。

  但是,广场舞噪音扰民、给居民的休息和生活带来影响,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广场舞的场地一般都选择在居民小区内的公园里,或楼前楼后比较宽绰的空间地带。播放的舞曲音乐都是劲爆的流行歌曲,声音传得很远,比较刺耳儿。广场舞在清晨五、六点钟就开始“跳”起来,把沉睡的居民从梦中惊醒;晚上“跳”到十来点才收兵,想早睡早起的大人小孩儿根本无奈,尤其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老人被噪音折磨的时常夜不能寐。在市区的一些繁华地段和路口拐角处的广场舞,更是人群复杂,跳舞、唱歌、扭秧歌的每天都有,吹拉弹唱、鼓乐齐鸣,招来许多围观者,也影响交通。有的因跳广场舞引发家庭矛盾的也时有发生。我原来熟识的一位邻居老大姐,就是广场舞的“舞迷”,一天不去跳舞就魂不守舍、觉得浑身不自在。老伴很反感她去跳广场舞,经常数落她:人跳“疯”了;心跳“野”了;神跳“散”了;就差人跳“跑”了。

  其实,跳广场舞也是活跃市民业余文化娱乐生活、有利于增强市民身体素质的文明之举,无可厚非,彻底取缔也不现实。最好的办法是规范管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扰”。一是地点选择。要选择距离居民小区较远、居民居住不密集的空旷场地,尽量避开市区繁华地段。二是适度控制舞曲音量。选择悠扬温情的曲调,可佩戴无限耳机降低声音,防止音量过大、噪音扰民。三是控制跳舞时间。早晨6点半以后到7点半左右为宜。四是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对辖区内的广场舞依法依规进行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搞好居民维权和诉求,对造成侵权、损害行为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给以赔偿损失。

  但我想,不能因为大妈们跳广场舞、惹起“民烦”事件,就把她们无情地“告”上法庭,或让当地公安派出所给点“眼色”看看。前不久,人民日报曾刊文“大妈们不去跳舞,还能干什么?”看了这篇替大妈们“说话”的文章,笔者很是赞同。期盼有关部门和基层社区包括民事调解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广场舞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管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扰、大家都好”。因为这是现实中我们必须直面的社会问题,应该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这一“民生问题”,让大妈们尽情“跳”起来,玩得开心和舒心,分享改革与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许贵元)

关键词:郑州大妈,蓝牙耳机,广场舞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