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是18万平方米“大庄园” 交房变迷你小区
二期5栋高层与附近洋房区隔开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地写着“土地面积181213.8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可是到了交房期,业主办理入住时却发现18万平方米的“大庄园”变成了不到1万平方米的“迷你小区”。 近日,位于浑南区的郡原美村二期多名业主向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反映:“我们郡原美村二期5栋高层被圈在了一个独立的圈子里,整个小区的面积不到1万平方米,小区内除了5栋楼之外,就只剩下一个喷泉和儿童滑梯。此外,开发单位私自更换物业公司,物业费由1.2元涨到了2.2元。” 11月3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来到郡原美村二期采访了多名业主了解情况,之后记者多次找小区开发商,可是开发商方面并没有人出面回应此事。 居民投诉 挺疑惑:18万平方米“大庄园”变“迷你” 据郡原美村二期C区业主宁先生介绍:“几天前,我接到办理入住的通知。通知是小区物业下发的,主要是让业主交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费、煤气费、采暖费等各种费用。” 宁先生说:“我一到小区才发现,梦想中的18万平方米大庄园却成了"孤家寡人",我们二期C1—C5高层业主有1000多户,被圈进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和附近洋房区隔离开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郡原美村二期C区有5栋高层,是一个独立体,被一大圈栅栏封闭起来。园区内只有一个喷泉、一个儿童滑梯。 “你看看,如果我们5栋楼的业主下来开个会,都没地方站。”业主杨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因为园区实际面积与合同上的不符,多名业主拉着条幅找到售楼处交涉,可是遇到的只有推脱,“找不到一个管事的人。” 挺郁闷:物业公司换了,物业费也涨了 5栋楼的业主向记者提供了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记者在合同上看到,“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白塔村,编号为071905032的地块使用权。该地块面积为181213.8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用名郡原美村。”合同的封面写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记者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上看到,“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机构前,小区由出卖人委托浙江绿城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买受人与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们说,合同上明明写着是绿城物业,现在却突然变成了辽原物业,而且物业费从1.2元涨到了2.2元。 物业回应 挺委屈:“我们是通过招标进入小区的” 辽原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物业费的价格,以前是售楼员口头承诺的,没有合同规定。之前的绿城物业公司是自己退出的,我们物业公司是通过招标的形式进入这个小区的。”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于小区面积问题与我们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现在郡原美村二期C区共有C1—C5,目前已经有300多户居民办理了入住手续。” 浑南区小区办杨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辽原物业公司确实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进入小区的。我们小区办只对小区内物业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进行管理,至于业主与开发商的合同纠纷问题不归小区办负责,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疑惑 挺纳闷:开发商为何躲避业主和记者? 记者了解到,5栋楼的业主们多次到郡原美村二期的售楼处要说法。可是,售楼处里的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工作人员,不归自己管。 记者来到售楼处受到的是同样的待遇—工作人员答复:“我们只是卖房子的,不归我们管。” 通过艰难的寻找,记者拨通了负责郡原美村二期销售的何主任的电话。何主任回答:“我刚来这里,没卖过郡原美村二期的房子,我卖的是六期的房子。” 记者问:“即使不是负责郡原美村二期销售,您也是开发单位的员工吧?” 何主任说:“我不是开发单位的员工,我们是被开发商雇来卖房子的。” 记者问:“是谁雇你们的,能否告诉我联系方式?” 何主任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打工的。” 11月3日17时,记者了解到,郡原美村二期C区业主找到开发商要园区规划图,开发商拒绝提供。业主们来到了浑南区城市建设档案馆,但是没有发现开发商递交的园区规划图。 园区规划图到底什么样?与合同上的是否一致?开发商为何躲避业主和记者?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吴强文并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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