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实施第三阶段“黄标车”限行 34245辆车被查
天津北方网讯:自1月15日本市开始实施“黄标车”第三阶段限行措施以来,全市电子警察摄录及执勤交警现场处罚已累计查处闯限行“黄标车”34245辆。交管部门提示,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等部分区域、道路24小时限制“黄标车”通行。 从2012年7月1日起,本市出台“黄标车”限行措施。目前,“黄标车”限行区域及时间已进行多轮调整,今年1月15日,本市对“黄标车”限行措施进入第三阶段,此次“黄标车”限行在前一阶段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限行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城四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建成区及两区三县建成区;限行时间也由原来的每天早7点至晚10点,统一调整为全天24小时限行。 交管部门介绍,目前,交管部门已与环保部门建立互通机制,“黄标车”及未按规定申领环保标识车辆均已录入交通违法处理数据库,除执勤交警现场查处外,全市1000余处电子警察均可有效抓拍闯限行“黄标车”,提示个别车主不要再心存侥幸。对于“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以“‘黄标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对“黄标车”违法进入限行区域实行3小时处罚一次,即如果“黄标车”进入限行区域3小时后仍在限行区域行驶,将会再次被处罚。此外,交管部门提示,按照规定,“黄标车”不能申领货运机动车通行证,个别“黄标车”车主即使从所属单位违法取得货运机动车通行证,但是一旦驶入限行区域,仍将被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
关键词:黄标车,交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车主,货运机动车,行驶,交通违法 |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