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连破两起肇事逃逸案
9月份以来,迁西县境内接连发生2起交通事故逃逸案,给事故当事人和家属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为尽快破案,将逃逸嫌疑人抓获归案,迁西交警大队全警动员,缜密侦查,克服了警力严重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的实际困难,半月内将2起事交通肇事逃逸案接连破获。 2014年9月4日15时30分许,迁曹公路迁西县新集镇马蹄峪村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行人被撞,肇事车沿迁曹公路向南逃逸。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行人均严重受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现场仅残留了一块前右杠灯碎片。民警勘查完现场后,立即对现场残留车辆碎片进行了鉴定和比对,确定了肇事逃逸车辆为银色北斗星车型。根据肇事车辆车型和逃跑方向,大队长张卫星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后决定,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沿交通肇事车辆逃逸路线调取监控录像;二是继续在事故现场开展调查走访;三是调取全市北斗星车型的车辆信息,进行排查比对。 9月8日,正值传统中秋佳节,办案民警们在合家团聚的日子,全部放弃了休假,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取沿途监控录像显示,在此时间段共有4辆车辆经过该路段,但由于监控视频图像模糊,看不清车牌号,给侦破工作带来更大难度。大队便将监控画面中的嫌疑车辆下载打印,连同协查通报一起分发给各外勤中队民警,到全县各乡镇及邻县各乡镇进行张贴,同时在迁西、滦县、迁安电视台以及迁西吧、滦县吧、唐山吧、市支队交管微信平台发布悬赏公告,征集破案线索。 通过将近一星期的排查,民警深入到各乡镇进行走访调查,排查有关车辆上千台。当排查到滦县的一辆冀BH****号牌的北斗星车时,民警联系车主要求见人见车,车主多次推托有事,未予露面,于是民警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到其所在住址进行查找,但也未见到车主和车辆,正待民警做进一步追查时,迫于压力该车主于9月10日下午到滦县榛子镇交警中队投案自首。 现已查明,肇事逃逸嫌疑人于某某,女,1987年生,住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榛子镇。目前,于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2014年9月18日15时许,迁西县上营乡贾庄子村路段,一辆皮卡车将一辆摩托车撞倒后驾车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接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及时赶赴现场。经勘查,皮卡车前车牌掉落现场,牌号为“京P0***5”。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通过信息查询系统查找该车辆车主信息,经电话联系车主,车主称自己现在承德市兴隆县做生意,自己名下的这辆皮卡车已被其生意合伙人私自转卖他人,合伙人现在已不知去向。为了查找案件线索,办案民警于9月19日赶赴兴隆县与兴隆交警大队、刑警大队取得联系,查找肇事皮卡车车主的合伙人,确定车辆下落,经兴隆警方协助,民警于9月20日联系到皮卡车主的合伙人,该合伙人称将皮卡车卖给了一名外地人,现在只知道这名外地人的手机号码,其他信息不详。办案民警立即拨打了该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经民警询问,该男子称自己是陕西省紫阳县人,当问及其他情况,该男子挂断电话并关机。9月20日、21日,民警连续拨多次打该号码,状态均为关机,为此,办案民警联系县刑警大队协助调查该男子相关信息,刑警大队根据办案民警提供的电话号码,通过技术手段查询到办理该电话号码的登记信息:杨某某,男,30岁,现住迁西县。为了进一步确肇事逃逸嫌疑人,9月22日,民警决定前往迁西县找到杨某某做进一步调查,正当民警准备前往时,杨某某到大队投案自首。 |
关键词:肇事,迁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