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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开始入户登记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01 11: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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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2月31日讯(季然)12月31日,河北省召开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郭洪波就做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会议现场。长城网 季然 摄

  2014年1月1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正式开始入户登记。在3个月时间里,9万余名普查人员要对全省50多万家普查单位和广大个体经营户进行现场登记。普查登记是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核心,是经济普查中动用人员最多、工作时间最长、工作任务最重的阶段。

  数据现场采集过程中,将以普查单位底册为基础,由普查员使用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员将现场对普查对象逐一进行GPS定位,逐一查验并拍摄普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在非联网直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对其普查告知书填报数据进行拍照、留档备查;拍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或经营场所,确保普查对象的真实存在。各级普查机构将对2013年9-12月部门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比对,及时将新增普查单位纳入普查登记范围,始终坚持边登记、边补漏、边排重的原则,漏登的普查对象将及时补登,已经注销和“死亡”但尚未注销的单位坚决剔除,“一企多名”的单位坚决剔重,确保普查对象的不重不漏。

  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坚守“六条红线”:决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授意、强令普查单位按指定的数据报数;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人员代填代报普查数据;决不允许普查对象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自行修改普查表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普查表;决不允许普查员不去现场而编造数据;决不允许任何人代替普查员报送数据;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个人未经普查对象的书面认可而自行修改普查表数据。

关键词:河北,经济普查,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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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长城网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