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税稽罚〔2023〕6号
唐山宏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30221763414949Y)
我局于2023年5月17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及依据
(一)部分售房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你单位2009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合计用收据收取售房款39787754.20元,少申报纳税。其中: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取得的售房收入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476343.87元、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取得的售房收入少申报增值税93375.09元 ,2009年7月至2017年4月,取得的售房收入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8485.97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17403.8元、企业所得税496179.77元。
认定以上违法事实的依据有: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第三款:“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五条:“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段:“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段:“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本办法。”第八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按本办法规定预缴或缴纳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发布 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4)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第二项:“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第三条:“纳税人依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依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5)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一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四条:“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经请示市局相关部门,按5%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上述发现问题违法行为采取了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税收违法行为存在主观故意,对你单位上述少缴的营业税1476343.87元、增值税93375.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8485.97元、印花税17403.8元、企业所得税496179.77元的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合计税款2161788.5元,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2161788.5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161788.5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丰润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