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16时30分,京哈高速哈尔滨方向187公里500米处,发生一起两辆小车追尾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伤亡。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后车驾驶人步态不稳、说话也语无伦次,身上有很大的酒味。经过询问,驾驶人杜某承认早上喝了两瓶白酒,下午接到家人电话称母亲病重。杜某以为此时开车没事,侥幸驾车从天津赶往内蒙古。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前该车车速较快,在高速公路各个车道来回穿插超车,险些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杜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抽血检测结果为245.5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碰撞时车速鉴定为154km/h,属于超速行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酒醉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扣分、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