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市民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为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使旅游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暑期出游温馨提示。
选择正规旅行社出游。旅游者选择旅行社出游,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媒体发布的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的旅游产品信息,一定要谨慎选择,以防被骗。旅游者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产品,过低的价格会影响旅游服务质量,要根据旅游产品的品质和服务质量合理预估团费,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对旅游线路、旅游天数、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用餐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订旅游合同,并索要发票、行程单等资料,若出现旅游纠纷,这些资料将成为旅游者索赔的证据。
文明出游,理性消费。旅游者在出游前应查询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带好合适的衣物和防护物品;在旅游地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购买贵重物品时,建议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保留好购物发票或收据。
疫情防控不放松。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景区预约、错峰、限流措施,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劝诫。
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参团旅游途中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运载工具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拒绝乘坐无资质的旅游包车。自驾游出行前,仔细检查车况,遵守交通规则。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急救常识。
理性解决旅游合同纠纷。因旅游服务质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旅游合同纠纷,旅游者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协商,也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在行程结束后向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杨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