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古冶区检察院分别对7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听证、宣告、训诫。古冶区检察院以“训”触动他们内心对法律的敬畏,用“诫”督促他们对责任的担当,防止犯罪嫌疑人再度违法犯罪,帮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
“经本院审查认定,今天到场的7名被不起诉人,均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但上述7名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经我院研究并公开听证,对你们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古冶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程亮对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并提出了两点要求:“相对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你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和逃避了处罚。希望你们能深刻进行反思和反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要牢记教训,牢记酒后不开车;要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并做到遵纪守法。
“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严厉的批评和语重心长的讲解,让张某等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悔过并写下了悔过书。
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了此次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他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检察院的做法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