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玉峰主持召开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分别邀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张景黎、丰南区人大代表李震、丰南区政协委员耿鹏飞对案件进行听证,并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及如何有效帮教等问题发表意见。案件侦查人员、辩护人、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案情,结合社工机构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对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阐明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详细介绍了附条件不起诉后的考察帮教政策。侦查机关承办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该案办理情况发表意见,现场听证人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及法律规定后,分别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听证人员表示:此次不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办案机关、当事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提高了司法机关公信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由社工机构进行专业考察帮教,更有利于教育挽救该涉罪未成年人,促使其尽快回归学校、回归社会。
评议结束后,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了不公开宣告,侦查人员、社工人员、该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宣告仪式,张玉峰检察长主持宣告,并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当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张玉峰检察长指出:“孩子犯错源于家长监护的严重失职。作为家长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关爱,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考察帮教工作,共同努力让孩子尽快走上人生正轨,考取理想大学。”
宣告仪式结束后,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唐山市诚成青少年社工中心与该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三方帮教考察协议,考验期内检察官将联合社工老师共同对该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干预及帮教,并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督促监护令+心理服务与干预+家庭教育指导,这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有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色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