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名男子酒后无故阻碍、辱骂消防人员正常执法,不但不配合公安民警的调查处置,还出手袭击出警人员,最终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光明里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0日,该所接消防工作人员报警称,在某场所门口有三名男子阻碍执法。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三名男子酒后无故阻碍消防工作人员对某娱乐场所正常执法,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在民警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三名男子拒不配合工作,并突然动手袭击一名出警人员致其受伤。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清(男,39岁)、李某明(男,36岁)、刘某远(男,48岁)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路北警方提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任何试图妨害公务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