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唐山市正式启用电子驾驶证。记者从唐山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26日零时起至中午12时,全市2950921名驾驶人中,已有142017名驾驶人申领到电子驾驶证。
据悉,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或在车管业务窗口申领电子驾驶证,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
为了满足群众申请电子驾驶证的需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市车管所抽调警力、精心安排,组建了专业的审核队伍,确保第一时间完成群众电子驾驶证的审核工作。
车管所提示,由于电子驾驶证启用前期申领人数较多,请尽量避免在业务高峰时期更换照片;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车辆管理所审核后将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因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申请人需要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在此特别提醒,驾驶人在拍摄和上传电子驾驶证照片时,要避免过度修图,对恶意上传、使用违规照片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电子驾驶证申请使用,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记者卢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