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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帮教护成长,多方配合展温情

来源: 长城网  作者:佟丽敏
2021-10-14 17: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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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季,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接到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电话,称一名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孩子即将被丰南辖区某学校退学,要求提供协助。经了解:十七周岁的小美(化名)系唐山某校在校生,假期曾在一销售公司打工,其间被老板娘利用,帮助老板娘通过发送微信文字信息的方式以销售产品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构成了诈骗罪。因小美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被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十个月。因其户籍地在唐山市玉田县,该院遂委托玉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异地帮教。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联合唐山诚成社工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帮教协议,各项帮教工作正逐步开展。但开学前,小美突然接到学校电话,要求其退学,因学校坐落于丰南辖区,故联系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希望该院能与学校沟通复学事宜。该院未检办检察官立即与该学校领导联系协调相关事宜,最终帮助小美顺利复学。

  近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和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们一起来到学校,了解小美在校学习生活情况。该校领导表示,依据学校规定,小美的情况是应该被退学的,因为检察机关的及时沟通,了解了相关的国家政策,学校愿意再给小美一次机会,虽然需要更多的付出和担当,但立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系主任、班主任都表示小美是班干部,平时表现很好,是个懂事的孩子,这次犯罪可能是因为年龄小、法律意识淡薄,学校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以后一定多关注学生们的法治教育,并邀请检察机关入校进行法治宣讲。检察官叮嘱学校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鼓励小美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新的学习生活,努力去争取美好的未来。

  据悉,这是唐山市检察系统开展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多方协作监督考察案例,打破了地域限制,让距离不再是难题,解决了长期以来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异地帮教时存在的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帮教措施不完备等问题,让帮教能够实实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罪错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检察院,未成年,保护责任编辑:杨雨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