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教育局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安排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校、初中学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秋季学期学校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一)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9月1日,小学一、六年级;初一、初三年级;高一、二、三年级;中职学校新生开学;
9月2日,小学二、三、四、五年级;初二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开学。
(二)幼儿园
9月1日,各类幼儿园大班、中班开园;
9月2日,各类幼儿园小班开园。
(三)校外培训机构
9月1日起,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面申请,经核验评估合格后,方可安全有序开班。
二、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
(一)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持《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开学前七日内、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报到。
(二)以下情况人员暂不返校报到
1.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以及开学当日14天内有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4.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新生不报到。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与国内学生同步、同要求进行。
三、具体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要求,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学校秋季学期顺利如期开学。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头等大事,从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出发,严防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教学正常秩序、校园安全和谐、教育系统稳定,细化制定新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