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州一女子经过某施工工地时,见工地无人看管,遂进行盗窃,结果将自己送入了拘留所。
8月6日19时许,滦州市公安局古马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施工工地有人盗窃彩钢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走访发现王某某(滦州市响嘡镇人,女,6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王某某交代,其在经过该工地时,发现工地无人看管,遂用工具将工地上的彩钢瓦围挡拆卸了四块,得手后将彩钢瓦装上电动车,准备回家用来搭鸡棚。
目前,王某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在此,滦州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切勿因案值较小,作为偷窃的心理安慰,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的偷窃行为,终究要付出法律的代价。(俊杰 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