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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召开《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徐倩
2021-06-25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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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徐倩 摄

  长城网6月25日讯(记者 徐倩)6月25日,唐山召开《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保军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保军。首先,我代表新闻发布会举办单位,对在百忙中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防灾减灾立法工作,尤其是对《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制定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地感谢!

  《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于2020年12月28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批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力支持!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

  唐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学山同志;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国清同志;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白林渠同志。

  下面,首先请唐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学山同志介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唐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学山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防范和化解区域风险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地方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填补国家立法空白,对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的重要举措。

  以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为根本遵循,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立法,是唐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2017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回访组,就我省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立法,编制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进行回访。7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要完善法律法规,搞好防灾减灾救灾地方立法,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7月17日,唐山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防灾减灾综合立法由市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工作,是地方立法机关的职责所在。

  三、制定《条例》是破解当前唐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的现实需要。当前唐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和明确,防灾减灾财力投入不够到位,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二是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理念尚未全面建立,重救灾轻减灾思想仍然存在,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协调管理机制尚不完善;三是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四是灾害信息共享和资源统筹能力还有不足,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设防水平还有待提高。为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一部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十分必要。

  谢谢大家!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保军

  刚才,杨学山副主任委员系统地介绍了制定《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的必要性,让大家对制定这部《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

  下面,请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国清同志介绍《条例》制定的主要过程。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国清

  2017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立法先期情况调研,将制定《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列为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18年恰逢机构改革,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刚刚组建即承担了立法调研和理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等任务。2019年,制定《条例》成为预备项目。唐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相关意见,为防灾减灾救灾立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2020年,经2月13日唐山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和3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条例》列为立法计划正式项目。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项目推进会,对年度立法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北大学立法项目团队组成立法调研小组,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村居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条例》调研起草工作,经过多次协调调度,完善修改,于7月27日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在中国唐山网站全文刊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至9月份,立法起草小组集中办公,结合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赴外省学习考察充分吸纳先进经验,之后召集市工信、水利、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基本内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研讨,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10月13日,唐山市政府十五届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唐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先期调研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交了审查意见报告。

  11月3日,唐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立法起草小组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通过人大网和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再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再次修改完善。经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形成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条例(草案修改稿)》。1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和修改并表决获全票通过。

  2021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4月6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48号公告,《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保军  

  刚才,杨国清副局长从《条例》列入正式立法项目、文本起草、征求意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和二审审议通过,最后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详细介绍了这部《条例》制定的全过程,使大家对科学严谨的立法程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下面,请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白林渠同志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林渠

  新出台的《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共7章51条,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总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努力为促进我市综合防灾救灾救灾能力提升提供法治保障。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法律责任、附则。

  一是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为了构建“统一指挥、反应迅速、高效联动、合理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条例》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自然灾害专项指挥机构的职责,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二是着力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预防机制。《条例》着力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规定了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建立数据库、进行风险评估、编制风险区划图等内容,要求加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等10个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还特别强调了老旧房屋改造、城市防涝、沿海风暴潮防御等内容,切实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全面构建自然灾害应急准备体系。充分的应急准备是成功应对灾害的前提。《条例》第二章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制定主体和修订情形、应急演练的主体、方式及周期。规定了要分层次构建综合性、专业性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科学规划建设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储备库和储备点,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四是健全自然灾害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对有赖于及时、准确、全面、权威的信息。《条例》第三章着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一体化建设,规定了建设全市统一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统筹共享各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建立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预警信息内容,细化了预警措施。

  五是强化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条例》第四章结合各类自然灾害应对经验,细化列举了十项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应对机制,规定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向社会通报情况,并根据舆情动向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社会舆情的引导能力。

  六是健全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制度。总结吸纳国内外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和管理经验,《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灾后救助措施,并特别规定了开展心理救助等服务,同时,明确了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征求灾民意见的工作机制。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民生和发展。《条例》的实施,对推进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提升,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谢谢大家!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保军

  刚才,白林渠副局长从六个方面对《条例》作了详细解读,使大家对我市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的主要内容有了比较准确的理解。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出问题的记者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单位。谢谢!

  记者:为保证立法质量,《条例》在制定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唐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学山

  作为全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条例》既缺乏直接上位法依据的指导,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为了保证立法质量,我市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聘请专业团队参与法规起草。为确保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智库作用,市应急管理局与第三方合作机构——河北大学签订立法项目委托协议,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法规文本起草。河北大学立法调研组多次来唐,围绕立法框架以及目前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划分、灾害预防机制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17个方面与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深入遵化市、乐亭县以及丰南区等重点县(市)区,围绕10方面的课题进行了座谈,实地查看了村(居)灾害预警、宣传教育、应急演练以及物资储备等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材料。

  二是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积极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形成了涵盖76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件内容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作为《条例》立法的重要依据。同时,主动学习借鉴外地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工作经验和立法经验,前往四川省绵阳市、雅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并深入部分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法规文本起草完成后,在中国唐山网站全文刊发,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印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就一些基本内容和重点问题召集市工信、水利、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讨,确保《条例(草案)》更加符合实际。

  三是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立法主体作用。《条例(草案)》先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两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会后,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修改,并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再次征求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对反馈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认真吸收完善,发扬了民主,凝聚了共识。

  记者:作为一部创制性法规,《条例》在内容上有哪些亮点?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国清

  作为全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立法,《条例》着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制度和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张古江书记对立法工作作出的“小切口、能落地、真管用、见成效”的要求,重点在以下七个方面提出唐山方案,体现唐山特色。

  一是明确防灾减灾救灾立法基本原则。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落实作为基本原则写入《条例》。二是着力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责任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壮大以乡镇(街道)、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规定整合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明确给予适当补助并定期培训,保证基层人员待遇;突出应急物资前置储备,提高基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三是强化居民承灾抗灾能力提升。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和逃生避险演练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自储应急物资,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鼓励、支持居民投保自然灾害保险,提高人民群众的抗灾能力。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定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支持政策。五是积极关注灾民心理恢复,规定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查找失踪失联人员等服务。六是大力扶持应急装备产业发展。规定建设涵盖防灾减灾救灾全链条的应急装备产业基地,推进高端、智能应急装备产品的开发与推广,提高应急装备保障能力。七是提出加强域外自然灾害援助,体现唐山感恩精神。

  记者:《条例》实施后,下一步将采取哪些贯彻落实措施?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林渠

  《条例》的出台,对推动防抗救相结合工作机制的建立,促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格局的形成,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浓厚氛围,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采用专版、专栏、专题报道、访谈直播等形式宣传《条例》,报道《条例》内容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宣传贯彻活动动态。积极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和职工知晓《条例》内容。

  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确保各级各有关部门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运用《条例》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组织开展竞赛答题活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关注、参与《条例》学习,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推动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市减灾办将督促各县(市)区减灾办及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学深吃透《条例》规定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保军

  好。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同志们,朋友们,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全市上下喜迎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的正式实施,推动了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在唐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徒法不足于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我们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全面提升法律意识。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相关规定,切实用《条例》规范指导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把贯彻实施《条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因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唐山地方立法工作。

关键词:防灾,减灾,救灾,发布会责任编辑: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