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丰润区公安局常庄派出所民警接辖区群众报警,及时救助了一只野生动物大鵟并送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当天15时许,辖区一名群众发现一只不明鸟类,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处理。群众告诉民警,发现它时正在挣扎哀鸣,好像是受伤了。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联系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据专业人员鉴定,所救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叫大鵟。现被救助野生动物大鵟已被送往唐山野生动物园专业救助喂养。
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提示:在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使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安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