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工作思路,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全市水安全。
《方案》对加快推进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给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到2025年,建立全市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到2035年,力争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地下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方案》中将近期工作任务目标概括为“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对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一是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二是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属地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期协作机制,强化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纵向联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地方责任和“谁污染谁修复、谁损害谁赔偿”的企业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力量。四是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五是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落实国家、省、市级地下水资源管理政策,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记者 唐建勋 通讯员 温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