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工作,丰富案件质量评查形式,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5月14日,丰南区检察院邀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张景黎、李山华参加该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管检察长刘少春代表院党组对二位人民监督员全力支持、监督检察工作表示感谢。综合业务部主任田文松主持了本次活动。
田文松主任首先向二位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由来以及上级院相关工作规定,汇报了近年来该院案件质量评査工作总体情况,同时详细说明了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具体范围、要求,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一个具象的把握和了解。
该院在对全院第一季度审结案件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将其中不捕、不诉等18起重点案件作为此次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查的主要内容,由人民监督员自行阅卷,综合评估,对个别需要核查的内容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解和问询。
两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发现和提出该院案件卷宗中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执法细节不严谨、卷宗装订较随意等问题8项。该院认真听取了两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并记入评查档案。
此次活动系该院落实《河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的有益探索,即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旨在通过强化凝聚外部监督推动检察执法办案质量实现大的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