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6547件,结案117706件,其中审判类结案82725件,结案率96.13%;执行类结案34981件,结案率86.39%。市中院受理案件55573件,结案49693件,结案率89.42%,收、结案量均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这是唐山两级法院在2019年交出的漂亮答卷。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市委战略部署和市人大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得到公平正义。
保障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跟市委决策、市政府部署,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港双城”建设。组织调研组深入唐山花海项目、站西片区调研座谈,现场解决拆迁清违、征收补偿等重点、难点问题;坚决落实省、市委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决策部署,处理房地产遗留问题5起,协调征地拆迁489户,协助市人防办征收人防费用近1亿元。深化与京津法院协作,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主场承办“推进京津冀跨域立案全覆盖座谈会”,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重大产业项目在唐落地。
妥善处置涉破产企业案件,促进“僵尸企业”和“散乱污市场”出清。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在市委坚强领导和最高院、省高院有力指导下,唐山中院敢于担当、加强协调,从立案到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仅用95天,成功化解247亿元债务危机,涉及职工近2万余人、近300户债权人、706家遍布全国及蒙古国营销网点,1017家分、子公司(机构),让36万余户中小股东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执行合同案件攻坚会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举办“法律护航进民企”、风险预警座谈等活动,为民营企业规避风险、健康发展提出司法建议56条。强化刑责治污震慑作用,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88件,运用环境损害鉴定公益基金,有效破解环境公益诉讼瓶颈问题。
推进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481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依法审理、公开宣判杨国全等67人、白柳等62人涉黑案,主犯均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彰显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全市法院有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唐山中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滦州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召开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丰南法院试点经验。充分保障人权,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宣告48名被告人无罪。率先建成11个隐蔽作证室,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不断满足公民多元化司法需求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仲裁委、市医调委、市总工会和市妇联等建立协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将“登”字号立案制度与“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相结合,加快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共登记民事纠纷54248件,导入诉前调解28081件,调解成功6692件。
全面运行“道交纠纷网络一体化处理平台”。受理道交纠纷431件,调解成功285件,涉及赔偿金额1500多万元。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由立案窗口服务向全程服务、一站式服务转型,为全省建设“两个”一站式提供示范样板。唐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9年河北省先进集体,迁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荣立集体一等功。
推进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围绕全省争先进位目标,以“案件质效突破年”活动为抓手,出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关于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审判行为的暂行办法(试行)》,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情况下,审判类案件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结收比、二审发回重审率等主要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明显提升,执行信访率(案访比)显著下降的“三升一降”良好运行态势。截至11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1.8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