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都是“不可容忍”的典型违法行为,尤其是二次酒后驾驶,更是属于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近日,因涉嫌无证驾驶、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白某被交警九大队民警查获。
4月15日20时46分,九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发现黑A号牌黑色轿车驾驶员白某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车。经对白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4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在调查中发现白某驾驶证早已吊销。原来在2015年5月白某因酒后驾驶被九大队查获,由于没有及时处理,驾驶证已被吊销。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等待白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虽然经学习可以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但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而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无证驾驶社会危害性极大,交警部门将始终把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列为整治重点。希望广大驾驶员在端起酒杯的同时,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必须通过相关考试,持证驾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