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有奖征集活动
河北省滦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滦南县诗词楹联协会 关于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有奖征集诗词楹联 原创作品的通知 全国各地诗词楹联协会(学会)及作者、爱好者: 1942年12月5日,日本侵略军在河北省滦南县潘家戴庄村屠杀我1280口和平居民,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潘家戴庄惨案,犯下了滔天罪行。滦南县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内累累白骨,时刻提醒人们“勿忘国耻”。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卢沟桥事变78周年和潘家戴庄惨案73周年,滦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滦南县诗词楹联协会决定组织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有奖征集诗词楹联原创作品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铭国耻爱和平”为主题,表达人民热爱和平、反对侵略、实现民族复兴的家国情怀,鼓舞人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凝聚人心,为实现中国梦积聚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卢沟桥事变、潘家戴庄惨案等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采用楹联、诗词(古体诗、近体诗)形式创作优秀作品。作品要符合格律要求,新旧韵均可,但同一作品新旧韵不得混用,生僻字需注音,楹联作品半联不超21字,用典须注明出处及含义。作品须为原创新作,正式刊物发表过的不在评选之列。作品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三、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止为作品征集时间。欢迎电子稿投寄作品,邮箱lnclzj@163.com(滦南词联征集)。纸质作品寄:河北省滦南县行政办公中心13层滦南县文联收,邮编:063500;注明“征集作品”。联系电话:13832814765(戴先生) 四、奖项设置 组成7人评委会。评委会将从全部来稿中,分别评选出诗词、楹联获奖作品,并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诗词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楹联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优秀奖15名。 设立优秀组织奖。为集体组织参加活动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推荐1—2名优秀组织者,组委会为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意义重大,望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参加。 2、应征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征文要求。 3、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作品。6月15日之后提交的作品不再参与评奖。 滦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滦南县诗词楹联协会 2015年4月7日 |
关键词:滦南,抗战,诗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