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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鸟类放飞宣传活动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杨雨熹 侯嘉正
2023-05-17 20: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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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侯嘉正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杨雨熹 侯嘉正)5月17日,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大城山公园组织开展鸟类放飞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物品500余份,放飞鸟类400余只,路北区农业农村局、大城山公园管理处、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等单位共同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侯嘉正 摄

活动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侯嘉正 摄

  活动现场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常见鸟类小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积极举报身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一起为鸟类等野生动物创造更好的生存栖息环境,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活动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侯嘉正 摄

  据悉,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很多传统笼养观赏鸟均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常见的鹩哥、画眉、蒙古百灵、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红嘴相思鸟、歌百灵、云雀(叫天)、黑喉噪鹛、棕噪鹛、银耳相思鸟红、红嘴相思鸟、新疆歌鸲、褐头朱雀等物种都升级为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蒙古百灵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养鸟人要注意,上述鸟类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私自饲养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于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上述鸟类的,需上报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以非法猎捕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放飞,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责任编辑:杨雨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