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城市向所在省、自治区林业厅(局)提出创建申请;
2、申报城市所在省、自治区林业厅(局)对申报城市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向国家林草局提出推荐申请报告;
3、申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城市需向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林草局申报;
4、直辖市直接向国家林草局申报。
申报材料通过书面和网上两种方式同时上报,具体包括: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申报城市开展城市森林建设的工作报告。
国家林草局创森办对申报城市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派工作组全面了解申报城市的创建条件和工作基础,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正式向申报城市回复是否同意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