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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垦区治安分局打掉一碰瓷酒驾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高学国 常永龙
2020-06-25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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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入刑”后,饮酒驾车,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处罚。这无疑加大了对醉驾、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是如果不小心饮酒驾车,是接受法律处罚还是花钱买平安?相信很多人会选择后者,宁肯“破财免灾”。目前就有这样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瞄准酒驾司机畏罪畏错心理,主动寻找目标,然后故意碰瓷,以报警为要挟,勒索钱财。在各级公安机关当前正在组织开展的“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此类犯罪被列为打击重点。日前,唐山曹妃甸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刑侦大队就成功打掉了一个这样的犯罪团伙。

  这个犯罪团伙共有4人,分别是孙某林(绰号小爽,男,32岁,曹妃甸区四农场人,曾因非法拘禁犯罪被判刑)、张某涛(绰号团团,男,32岁,曹妃甸区唐海镇人,曾因非法拘禁犯罪被判刑)、李某然(男,33岁,曹妃甸区唐海镇人,曾因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被判刑)、刘某生(男,31岁,曹妃甸区五农场人,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刑3次)。

  这4名犯罪嫌疑人因同为刑满释放人员而聚集成伙。2016年,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开设了一家名为“隆起”的汽车租赁公司。不久,因公司经营不善就出现了资金困难,从此便做起了瓷酒驾、敲诈勒索的罪恶勾当。

  这4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选择盯梢、寻找酒驾人员,有的负责驾车故意追尾,有的负责碰瓷后威逼利诱酒驾人员、迫使其就范。

  2018年9月14日深夜,酒驾人员艾某昌中招,被该犯罪团伙勒索25000元。2018年10月3日凌晨,酒驾人员刘某辉中招,经多人说和,仍被该犯罪团伙勒索5000元。2019年8月17日凌晨,酒驾人员孙某磊中招,经双方共同朋友从中调解,仍被该犯罪团伙勒索3300元。2020年1月15日凌晨,酒驾人员赵某中招,经多人说和,仍被该犯罪团伙勒索22000元。

  另据初步侦查证实,该犯罪团伙还涉嫌骗取保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2019年5月13日晚,该团伙成员在某歌厅消费3000余元,拒绝付款,并辱骂、威胁歌厅服务人员,经人劝解才未至事态升级。

  截止5月20日,该犯罪团伙成员全部被垦区治安分局刑侦大队捉拿归案。警方对已掌握的该犯罪团伙的其它违法犯罪线索仍在继续侦查核实,并表示欢迎受害人继续提供案件线索。

  这一犯罪团伙的恶行,肯定是遭人唾弃、需要依法严惩 的。但是一些驾驶人员明知违法、却仍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无疑也给此类犯罪留下了可剩之机。所以还是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时刻铭记那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高学国 常永龙)

关键词:曹妃甸,酒驾责任编辑:邢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