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交警九大队在集中整治第三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工作当中,连续查处了两起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3月26日早高峰时段,正在汽车站路口执勤的九大队民警例行对一辆电动三轮车进行检查。核查,该驾驶人虽然取得了C1驾驶证,但是不具备驾驶三类机动车资格,属与准驾车型不符。同时,该电动三轮车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将该三轮车扣留,对驾驶人刘某驾驶证记24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10时57分许,正在银河路巡逻保畅执勤的民警对一辆装载货物的小货车一辆例行检查。该车驾驶人王某所持有的驾驶证为C3,与准驾车型不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进行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分的处罚。
交警九大队提醒,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按规定正确安装机动车好牌。奉劝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更不能以身试法。希望我们每位驾驶人都能严格遵守交规,平安出行。(张勇 记者 杜宇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