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唐山讯(逯晨曦 记者 杨雨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迁安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
迁安市场监管局 “三举措”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
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准确掌握药品相关信息。全市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为准确掌握全市用于疫情防控药品经营、库存及销售价格情况,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及时向全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下发通知,要求企业每日统计抗击疫情防控物资销售和库存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同时,根据疫情发展和本地实际情况,对全市新冠肺炎救治防控中成药物进行重点价格监控,及时掌握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进行约谈,要求相关企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不囤积相关药品。开展行政约谈2次,约谈企业14家次。截至目前,已经连续15天持续统计全市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企业每日疫情防控物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防控中成药物的销售和价格情况,数据显示全市除防护用品外(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其他药物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迁安市场监管局 “三举措”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
主动作为积极部署,全面强化疫情工作落实。疫情发生后,局党组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多次深入基层监管一线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自我保护的同时,加大对药店的日常巡查力度,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为尽可能防范药品从业人员、顾客之间交叉感染,迁安市辖区所有营业零售药店改为小窗口售药。为确保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能够及时传达到所有零售药店,在原有药品监管人参与的药品监管工作群基础上,建立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负责人参与的微信工作群,相关文件精神、通知要求及时在2个工作群内发布,做到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传达及时、高效。通过微信工作群先后传达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房)药品购买登记表》、《关于在全市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治疗发热药品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传达和贯彻落实。
迁安市场监管局 “三举措”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疫情期间百姓用药安全。执法人员主动放弃休假,全力投入防控疫情的监管工作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管理。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房)药品购买登记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对药店进销存台账、计算机销售系统、药品购买登记表的检查,掌握治疗发热药品的进销存情况,规范凭处方销售治疗发热药品的行为,对存在不凭处方销售治疗发热药品的,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确保疫情期间百姓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批发企业18家次,零售连锁药店930余家次,各类医疗机构184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