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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召开《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金宗明
2019-10-24 1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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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金宗明 摄

  长城网唐山讯(记者金宗明)10月24日,唐山市召开《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国华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新闻发布会举办单位,对在百忙中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立法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对《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制定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感谢!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已于2019年8月30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28日批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进一步做好《若干规定》的宣传工作,为《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希望各新闻媒体大力支持!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王玉升同志;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郭日新同志;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建业同志。

  为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唐山市2019年立法计划》将制定《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列入年度立法正式项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对《若干规定》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精诚协作、密切配合,经过近一年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这部《若干规定》的制定工作。

  下面,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王玉升同志介绍《若干规定》制定的必要性。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王玉升

  当前,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治污降霾,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因事而制,法宜其时,有的放矢,十分必要。

  一、制定《若干规定》是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发展,是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2019年,是唐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突破年、关键年,《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出台,将为持续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若干规定》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举。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味着行政机关做的任何事,都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得到法律授权;而哪些事情不能作为,也需由法律来界定。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将唐山已被实践证明成功有效的污染防治政策上升为刚性法规,向全社会更强烈地宣示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用法律的形式固化“绿色发展”理念,是唐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制定《若干规定》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唐山接连打出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以污染退城倒逼产业转型,根治环境顽疾,切实担当起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的唐山责任。精准落实“清、准、高、快、狠”五字要求,全面执行严于国标省标的“唐山限值”。但要实现群众心中的“幸福蓝天”,唐山尚有很多工作要做。在环保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很多实际问题亟需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生态优先,出台《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机动车管控、扬尘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等作出明确规定,必将对唐山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国华

  刚才,王玉升同志从更好地实现唐山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三个层面,阐述了制定《若干规定》的必要性,让大家对制定这部《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

  下面,请市司法局副局长郭日新同志介绍《若干规定》制定的主要过程。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日新

  2018年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唐山市2019年立法计划》,将制定《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列入年度立法正式项目。

  2019年3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项目推进会,对年度立法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和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若干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在中国唐山网站全文刊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我们深入曹妃甸、玉田、丰润、遵化等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召集生态环境、财政、发改、公安、城管、规划、国土资源、工信、住建、工商、交通运输、食药监、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相关企业人员、三方律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借鉴了其他地市大气立法的先进经验,就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若干规定(草案)》。

  7月17日,市政府十五届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规定(草案)》。

  8月22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

  8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若干规定(草案)》。

  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该《若干规定》。

  9月30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二十八号公告,《若干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国华

  刚才,郭日新同志从《若干规定》列入正式立法项目、文本起草、征求意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最后到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介绍了这部《若干规定》制定的全过程,使大家对科学严谨的立法程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建业同志介绍《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建业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全市环保战线的各位同志向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在过去一年对唐山环保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在今后对唐山生态环境工作,特别是老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加强监督。媒体的监督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这里再次代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新闻媒体辛苦的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现在,我对《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做简要解读。《若干规定》共二十条,内容涵盖污染源监测、扬尘、机动车、工业、生活源、重污染预警、大气管控制度等方面,主要有三大方面特点:

  一是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作出比上位法更加严格的规定。比如,鼓励钢铁焦化等行业执行严于国家和省的排放标准。严格限制露天焚烧行为,规定全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以及非法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的其他物质。在餐饮油烟管控方面,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在违法行为处罚方面,加大了处罚力度,将违反《若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等,体现了唐山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二是结合唐山大气污染治理实际,在上位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增加和补充。如扩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范围。《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加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控力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非道路柴油机械,《若干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以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监管对象,从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到在线监测和监督抽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高联合共治水平。

  三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上位法基础上作了更加细化和完善的规定。如进一步明确细化唐山各相关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确立常态化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制度,细化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的常态化应对措施,将为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发挥重要作用。《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确立了常态化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并规定了拒不执行应对措施的处罚标准。

  另外,《若干规定》以立法形式授权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政府行政处罚权。起草过程中,立法起草小组广泛征询了基层单位的意见,听取了生态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授权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政府行政处罚权,能够极大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及时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已被实践证明成功有效的部分污染防治措施有法可依。

  总之,新制定出台的《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是完善和加强唐山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用法律的刚性来保证全社会上下同心,用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国华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是唐山市第一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打蠃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为契机,积极构建生态唐山建设全民行动格局,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专项治理,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唐山空气质量的持续好转。同时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对唐山市立法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关键词:唐山,大气,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冯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