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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杜宇昕
2019-05-29 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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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新闻发布会。记者 杜宇昕 摄

  长城网唐山讯(记者 杜宇昕)5月29日上午,唐山市召开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如下:

  主持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永丰

  媒体朋友大家好: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目标任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拟定于2019年4月至8月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同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法律巡视”作用,保障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成立执法检查组,组长由郭彦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艳春、曹金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玉升、薄泉水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常委会咨询专家组成。请市生态环境局协助执法检查工作。

  成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张艳春、曹金华担任,王宝兴、王玉升、孙昌彦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玉升担任,成员有薄泉水、范永丰、唐昆、杨建华。

  执法检查活动时间安排:5月中旬-8月中旬。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及增强水污染防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情况;上级环保督查交办的水污染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生态保护环境巡察涉及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情况;河长制和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情况;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作中,全域消除劣五类水体和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流琙内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和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修复落实情况;工业集聚区废水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业面源和船舶污染防治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希望媒体朋友们高度重视,及时跟进,深入持久地展开新闻报道,毫不松懈地报道好这次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还给老百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景象。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玉升

  媒体朋友大家好:

  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彦洪担任组长,市人大副主任张艳春、党组成员曹金华担任副组长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动员培训会于5月9日召开完毕。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利用法律巡视的利剑,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落地见效,增强全市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助推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教育引导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与《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相衔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监管理,严格惩处,对于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安全意义重大,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谢谢大家!

关键词:唐山,水污染,执法责任编辑:杜宇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