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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法院公开宣判张仲明、张仲成等26人涉黑案

来源: 玉田法院  作者:
2019-04-22 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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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玉田法院供图

  4月22日,玉田法院依法对张仲明、张仲成等26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张仲明、张仲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宇飞、张春江等11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罚金;对其余13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金。

  以被告人张仲明、张仲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敲诈勒索公私财物;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及其他投标人利益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等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玉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玉田法院,宣判,涉黑案责任编辑:邢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