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来到丰润区新军屯镇大坡庄村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进行了广泛宣传。(这个村去年就有人非法猎捕野生鸟云雀被志愿者举报,后经丰润区森林公安局立案调查,共查处刑事案件3起,其中2人被判刑。)为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丰润区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新军屯镇政府专门组织了这次送法下乡活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的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宣传送法下乡活动已于3月22日拉开序幕。
在大坡庄村活动现场,市野保协会秘书长郑文忠、市林业执法大队大队长荆信波分别就爱鸟护鸟常识、野保法律法规和执法案例向大家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展出“严力打击残害野生鸟儿的违法行为”展板36块,大坡庄村近百位学生和群众参观并听取讲解。
此次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共印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护发〔2019〕21号)通知等文件摘要和爱鸟护鸟涉法明白纸10000份。此次送法律下乡宣讲活动不仅得到了参观群众的强烈反应,还得到了其广泛认可,普遍增强了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同时在全国“爱鸟周”来临之际,为野生动物保护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