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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唐山“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走进中学校园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金宗明 2018-04-28 1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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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走进乐亭第三中学。唐山市妇联 供图

情景小剧场。唐山市妇联 供图

  长城网唐山4月27日讯(记者 金宗明)为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4月23日下午,唐山“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走进乐亭,为乐亭县第三中学300多名学生,开展了“木兰有约——青春护航”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三级心理咨询师付丽娟、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判员胡悦和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翟欢静,以“反对校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对330余名学生进行了专题讲授。讲师们以座谈的形式从不同角度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含义、相关法律知识、预防措施及处置措施等问题,既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概念,又有鲜活的案例大餐,更有情景小剧场和应对校园欺凌的锦囊妙计,如春风化雨、娓娓道来,为学生们上了一趟别开生面的法律宣讲课。

  宣讲活动现场,宣讲团成员与学生们积极互动,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使大家从中得到了许多启发,提高了法律意识,受到了师生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关键词:法治,宣讲,未成年人

责任编辑:邢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