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长城网唐山5月25日讯(记者 杜宇昕)2016年唐山市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7件28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9件412人。其中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2件86人,批准逮捕36件51人,不批准逮捕16件30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82件147人,起诉67件118人,不起诉6件15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收到法院生效判决46件7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 开展社会调查79人,法律援助98人,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126人,听取律师意见102人,犯罪记录封存105件。两级院未检部门坚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提高帮教效果。同时注重加强与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配合,认真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身心特点和帮教条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和心理矫正。 唐山市全市未检部门重点关注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帮助在校学生重返校园,对涉罪未成年人具备帮教条件的,依法大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制定详细的帮教计划,悉心帮教,以便顺利通过考察期,促使其完成学业,早日重归社会。通过未检干警的特别关爱,全市共帮助21名涉罪未成年学生重返校园,其中5名高中学生顺利考上大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措施,促进相关部门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016年在办案中加强类案分析、统计分析、犯罪原因分析等共发表分析文章5篇,发出检察建议18份并均得到回复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对唐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支持,形成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未检处对近三年来未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了《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年度报告》。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全市未检工作成效,对下一步工作并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今年的年度报告市人大郭彦洪主任刚刚做出批示。 加强未检制度机制建设,保障执法办案规范化。未检处相继出台了《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规定(试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规程》、《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的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亲情会见的规定(试行)》、《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暂行规定(试行)》等6项机制,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已印发各县(市)区院、各派出院及市院各部门,在全市检察机关正式实施,为全市未检部门执法办案规范化提供了保障。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我们针对因犯罪行为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生活困难或其扶养的人失去生活来源而生活困难的自然人,孤立无援急需救助的情况,通过申请司法救助、未检干警捐款等多种形式,筹措救助资金。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4人,及时向控申部门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为未成年被害人争取救助金104500元。 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实施一周年等特殊时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一堂法制课”、“一次回访”、“一次集中宣传”、“未检一日捐”、“一篇报道”、“一个微信公众号”等“六个一”活动。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模拟法庭12次,警示教育展览52次,组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412次,拍摄教育宣传片2集,拍摄微电影4集,开通微信、微博12个。通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全市校园暴力犯罪明显下降。 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唐山市“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方案,要求三年实现辖区内中小学校法治巡讲全覆盖。在法治巡讲中,将校园欺凌作为一项重要的讲课内容,同时我们针对发生校园欺凌,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法治讲座,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今年2月23日承办了“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唐山站的活动,再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巡讲员选拔赛,选拔出11名巡讲员,4月26日启动了全市巡讲活动。全市巡讲在滦南和路北区已开展了两场。截止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85场次,覆盖小学34所、初中42所、高中9所、职校11所,覆盖学生14.32万人,发放宣传手册58600份。 |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活动,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