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应始终坚守党的领导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在深入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人民网) 这些年来,国有企业发展很好,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利益交换等,一些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甚至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大相径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一些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被削弱,党的建设被虚化,党的作用被淡漠。制定出台《若干意见》实乃高瞻远瞩之举。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增强党的意识,越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越要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国有企业改革应始终坚守党的领导。国有企业虽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但它又不是单纯的经济主体,它还有社会责任与政治使命,社会责任和政治使命更为根本。不管是引导国家产业发展方向还是调节社会经济秩序,抑或是夯实社会经济基础,都是国有企业不能舍弃的发展目标。 国有企业改革应始终坚守党的领导。用党的规矩来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这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好国有企业必然的要求,也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规律认识深化的表现。体现在这次“意见”当中,就是倡导双线进入、交叉认证的领导体制同时,特别强调要让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入到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层面,让党的领导实实在在体现在企业的具体经营运行中。 只有国有企业各项制度都在党的领导之下发挥功能,让党的领导成为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和灵魂,那么,前面提到的一系列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将得以化解。(赵娜) |
关键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党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