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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党员千里返唐 携老伴立遗嘱无偿捐献器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金宗明 2014-12-15 2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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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下遗嘱无偿捐赠器官的陈新、于淑兰夫妇。金宗明 摄

  长城网唐山12月13日电(记者 金宗明)“……我自愿在我去世后,将自己的全部遗体(包括所有器官)无偿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捐献给祖国的医学科学事业……”这份特殊的遗嘱,出自唐山市路南区广场街道陈新老人之手。与陈新老人立下相同遗嘱还有一个人,那就是由最初反对他捐赠器官,到最后被他彻底感化的老伴儿于淑兰。

  今年74岁的陈新老人祖籍河北邯郸,1978年从北京空军转业到唐山,是一名55年党龄的老党员。说起当年入党时的情景,老人历历在目。“那时自己还是热血青年,每时每刻都准备为党的事业上刀山,下火海。”

  总结半个世纪的党员生涯,老人说,“刀山”、“火海”的场面未曾谋面,更多的是在工作岗位上勤恳务实,坚守平淡。1999年,陈老从唐山市路南区广场街道办事处退休。陈老的两个女儿挂念父母晚年的幸福,安排二老在山东威海定居。2010年,陈老因动脉狭窄接受了心脏支架手术。恰在此时,报纸上一则爱心捐赠器官的故事,第一次触动了老人的心。

  “患上心脏病让我看淡了生死,而这则器官捐赠的故事让我想到,与其在死后‘灰飞烟灭’,为何不把自己的器官捐赠出来,让其他活着的人过的好一些?”谈到作出决定的心路历程时,老人如是说。

  老人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兴奋不已。没想到,想法刚一出口,就遇到了来自老伴的阻力。“人走了都讲究入土为安,这样子孙后代才放心。况且自己也要留个体面和周全。你这想法,太背离常理,我不同意!”老伴于淑兰的意见很坚决。

  面对老伴的不支持,陈老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他对老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人走后,无论是什么样的形式,其实结果都一样。可是如果能为其他人做点事情,为社会做些贡献,那可就不同了。再者,我为党奉献了一辈子,如果真有上刀山下火海的机会,我肯定毫不犹豫往上冲。如果连刀山火海都不怕,这点事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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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员,遗嘱,捐献,器官

责任编辑:张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