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唐山12月5日电(张树江 张光明)近日,滦县县局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6万余元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被收入法网。
2012年8月3日,某公司所属分公司报案称:崔某某在滦县与该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租赁物买卖合同》,租赁红岩牌自卸汽车两辆。崔某某租车后只支付了五个月的租金及借款119000元后就不再交付租金,公司多次找崔某某催要租赁款,但该崔购车时所留下的两个联系电话均打不通,车辆的卫星定位系统也已拆除,人车藏匿、下落不明,共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6万余元。接报案后,该队高度重视,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经细致工作、周密部署,办案民警于2012年10月12日,在晋州市东宿乡某村一镀锌厂内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