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唐山12月11日电(崔国华 陈志亮 张明月)近日,10多名农民工到滦县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某建设施工单位,反映该施工单位拖欠了2012年4月至6月农民工工资,并当场出具了单位管理负责人拖欠工人工资的证明。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大队当即立案受理,并责成该单位立即支付名民工工资。案件审理中,该单位负责人认识了错误,及时筹集资金,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将结算余额9.665万元直接发放到17名农民工本人手中。
据悉,今年该县劳动监察机构已为2752名民工追讨工资1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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